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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理公路水路“三乱”形势不容乐观

1999-03-29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

本报长春3月28日电交通部部长黄镇东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交通系统治理公路水路“三乱”暨清理整顿收费站点工作会议上介绍:我国各级交通部门注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,注重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,坚持明察暗访,严肃查处“三乱”案件,为“费改税”铺平道路,一年多来治理公路、水路“三乱”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但形势仍不容乐观。

据统计,从1997年10月到1998年底,全国交通系统共撤销公路收费站点100个,国道、省道基本无“三乱”,水路“一乱”也得到了初步治理。

黄镇东强调:当前治理公路水路“三乱”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,与标本兼治的目标相距甚远,主要表现为:由于利益驱动,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深层次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;公路收费站点设置、审批管理不严,公路沿线站点过多过密,部分站点收费期限还不明确;县乡级公路和村道以及省际交界处公路的“三乱”问题比较突出;多家单位上路设卡问题有反弹趋势;水上的“三乱”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。对此,交通部为保证“费改税”顺利进行,将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哪个地方在一年内连续发生3起以上严重公路、水路“三乱”案件,将取消该地基本无“三乱”的牌子,限期整改。交通部还将对所有公路收费站点逐一审查,撤销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,调整不合理收费标准。已还清贷款的公路,要停止收费,撤销站点。各省对公路收费站点审批要从严控制,普通公路原则上不再增设新的收费站点,并逐步减少现有站点的数量,直至全部取消普通公路的收费站点。对严重“三乱”问题和顶风违纪案件,不仅要查处当事人,而且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,追究主管单位一把手的责任。情况严重的,要在全国通报,公开曝光。坚持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,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,不称职的要坚决调离,力争实现年底前能有部分省市达到所有公路基本无“三乱”的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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